最新消息 / 系所公告

【課程資訊】113-2進修學士班學生選課須知

1.請詳閱選課相關規定(含全人選課條機制)與日程。
2.法律學院各系不辦理預選登記。
3.即時加退選申請表:僅適用於「網路初選」及「網路加退選」選課階段,因系統設定課程屬性為「拒加」、「拒退」情形,同學無法自行上網處理選課時,始得填寫本申請表向開課單位提出加退申請,並經開課單位同意受理後,始為有效。
4.必修代入科目:
(1)導師時間:以所屬班級代入。
(2)學年課:由上學期轉入。(上學期未達50分者,須填續修單經任課老師及主任核准,始可續修下學期課程)
(3)學期課-OO(二):由OO(一)轉入。

※延修生、復學生不做必修代入。依學校規定,由同學自行選課。


1132選課須知(彙整定稿)

113-2學生選課須知亦同步在教務處網頁及選課資訊網最新消息公告。
  • 取消大一「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」校訂共同必修課程:
    1. 113學年度起入學新生:取消大一「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」校訂共同必修課程。
    2. 112學年度(含)前入學生欲重補修「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」課程:自行上網加選「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」(學年課)上、下學期各1學分之選修課程,限大二以上學生選課,大四學生優先分發。重補修課程取得之學分不得計入畢業之外系選修學分。
    3. 各年級學生(含碩士班)因折抵役期需要或因興趣修讀,請自行上網加選「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-OOOO」(學期課)2學分之選修課程。
    4. 網路選課以一門為限,如欲加選第二門者,請經軍訓室同意後,持人工加退選申請單辦理人工加選,惟不得重覆選修相同課程。
  • 取消通識涵養課程「歷史與文化」學群必修2學分規定:
    1. 自113學年度起取消通識涵養課程三個領域之「歷史與文化」學群,學生至少須修習2 學分之條件,並追溯113學年度在學生均准用,免受歷史與文化學群至少需修習2學分之限制。
    2. 「歷史與文化學群」回歸全人教育三領域通識涵養課程之選課機制。